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央行首发金融稳定报告 强调关注“十大问题”
2005-11-08 09:09  文章来源:新华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新华网北京11月7日电 (记者 顾钱江 江国成)

  中国人民银行7日首次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报告作出了中国金融“总体稳定”的判断,但强调维护金融稳定需着重关注十大问题,其中首要的是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05)》给“金融稳定”下的定义是:金融体系处于能够有效发挥其关键功能的状态。

  报告认为,目前中国金融总体稳定,历史形成的风险已经得到有效处置,金融稳定机制正在形成与完善。不过,报告援引20世纪90年代以来墨西哥、泰国、俄罗斯、巴西等国出现金融动荡的例子指出,金融稳定事关政治、经济和社会稳定,要密切关注中国金融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切实防范金融风险,大力推动金融改革。

  报告提出了当前中国维护金融稳定要着重关注的十大问题: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协调发展;隐性财政赤字问题;资金价格的管制与放松;金融机构公司治理的完善;交叉性金融业务的风险监测和监管;金融机构风险处置中的资金筹措与道德风险防范;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金融生态环境;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

  报告指出,现阶段中国经济增长对投资和出口的依赖程度较高,行业之间存在不均衡发展的问题。如果经济环境发生变化、产业结构进行调整、出口环境恶化、房地产业等行业出现过热,可能会影响实体经济的盈利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最终会导致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上升,影响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稳健运行。

  关于隐性财政赤字问题,报告警告说,社会保障资金不足、地方政府债务等形成的隐性财政赤字可能向金融体系转移,影响金融稳定。

  报告认为,在利率市场化和汇率机制不断完善的过程中,企业、金融机构、居民和其他市场主体都需要适应从管制到放松的环境变化,学会认识和应对利率风险和汇率风险。

  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稳步推进金融混业经营试点的目标,报告指出,交叉性金融业务是金融创新和金融业发展的必然结果,但投资者尚缺乏对交叉性金融业务的全面了解,风险意识不足,金融机构还没有建立起有效的风险防范和内控机制,对部分业务还存在着监管真空,监管制度有待完善。

  报告对中国的金融生态现状感到担忧,指出金融系统受外部干预现象仍然存在。报告还认为,经济和金融全球化的“溢出效应”给中国金融稳定带来了更多不确定性。报告指出,中国金融稳定越来越多地受到国际经济金融环境的影响,面临着许多不可控因素,诸如油价上涨、全球升息、美元贬值、国际政治纷争、战争和地区冲突等。中国参与国际生产、贸易和资金循环的广度、深度不断扩大,与全球化收益相伴而来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也在相应增加。另外,金融创新和金融自由化使全球金融体系一体化加强,金融风险跨境传染性增大,其他国家的金融运行状况对中国的影响加大。

  据透露,中国将建立金融稳定指标体系和早期风险预警体系,完善金融系统脆弱性的监测和评估方法,密切跟踪跨行业、跨市场和跨地区金融风险,制定应对各种金融突发事件的预案,建立应对不同类型、范围和程度的金融风险的快速反应机制。

  中国人民银行将按年度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它将与《中国人民银行年报》、《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共同成为央行对外发布的三大重要报告。(完)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央行首次发布中国金融稳定报告     2005-11-08 08:16
银监会与俄罗斯央行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2005-11-08 08:13
证监会曲线获强势话语权 央行暗示千点不容再失    2005-11-03 11:02
央行有关负责人就深化香港人民币业务答记者问    2005-11-02 08:03
央行新规应对网络欺诈 网上支付每日不超5千    2005-11-01 07:35
周小川警告利率过低 央行可能会加大操作力度    2005-10-30 08:10
20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举行首日将讨论3大议题     2005-10-16 08:33
20国财长央行行长齐聚北京 人民币汇率再成焦点     2005-10-15 11:47
央行二部将推上海经济指数 促国际金融中心建设     2005-10-14 08:19
央行摸底中国西部金融生态 可能设西部开发基金     2005-10-12 08:2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