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每日必读 >  正文

薄熙来:外商投资政策不变欢迎到中国西部来
2005-10-20 09:20  文章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据新华社成都19日电】商务部长薄熙来日前在商务部举办的“跨国公司西部投资座谈会”上表示,中国将继续保持外商投资政策的稳定。

  薄熙来对与会的跨国公司代表说:“中国将毫不动摇地继续推进对外开放的政策,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继续积极地、合理地利用外资,这是我能带给各位的最积极、最重要的信息。”

  他说,中共十六届五中全会指出,对外开放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十一五”期间,中国将继续制定政策措施引导外资投向中西部地区,以实现中国区域经济的和谐平衡发展,希望跨国公司将中国东西部的经济要素进行分析和研究,积极到西部地区投资发展。

  薄熙来还表示欢迎跨国公司到中国西部投资,并特别点出了五个投资领域。这五个投资领域包括:欢迎跨国公司对资源、农业、旅游等西部优势产业投资;欢迎对高新技术领域投资;鼓励跨国公司积极与西部地区开展服务贸易领域的合作;参与当地国有企业的改组和改造;开展与西部地区的人才、教育交流项目。

  薄熙来认为,近年来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面临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国继续成为外国投资的热点区域,每年有数百亿美元资金涌入,外资之间竞争激烈,二是近年来中国企业的实力显著增强,有发展的渴望,具备了投资的能力,东部地区企业投资西部的热情日益升高。(田刚)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