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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买国货符合国际惯例
2009-06-19 07:37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东方早报记者 沈雁飞

  这两天,针对中国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中“优先购买国货”条款,一些国际组织似乎又开始言辞颇多,先是欧盟对中国“提要求”,接着是世行发表看法。昨天,中国外交部终于正式回应,中国根本不存在所谓对外国企业和产品歧视的问题。

  不存在歧视外企问题

  北京时间17日晚,欧盟委员会新闻发言人塔哈德(Amadeu Altafaj Tardio)在布鲁塞尔发表声明称,正在期待中国优先购买国货条款的细节,希望进一步明确中国在这一领域政策的性质,欧盟正研究中国这些指导方针是否违反了世界贸易组织规则。

  昨天早些时候,世界银行表示,中国为确保4万亿元人民币经济刺激方案惠及国内企业所采取的举措,与中国在反对保护主义中的领导作用相左。该行驻中国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韩伟森称,对中国这一规定表示惊讶,如果限制采购,中国或比其他国家损失更大。

  欧盟和世行所针对的文件正是,今年6月4日中国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监察部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监管工作意见的通知》,该文件规定,政府投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除特殊情形,应当采购本国产品,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必须在采购活动开展前,按照国家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昨日在外交部例行记者会上,发言人秦刚回答现场提问时表示,中国政府坚决反对各种形式的贸易和投资保护主义,颁布这一文件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优先购买国货”相关文件的颁布是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符合200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也符合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因此,根本不存在所谓对外国企业和产品歧视的问题。

  国外舆论频频发难

  今年5月末,由于外企在逾50亿欧元的25台风力涡轮发电机订单竞争中失利,中国欧盟商会主席伍德克发表评论称,中国政府似乎有意将外国供应商排除在其4万亿计划的合同之外。

  对此,国家发改委6月1日迅速做出回应,在其官方网站《答记者问》一文中指出,目前招标过程中问题较多的并不是“排外”,而恰恰是对国货的非法限制,随后中国方面公布了上述九部委联合文件。

  事情并没有就此熄火。

  6月12日,中央政府采购网公布了协议供货汽车厂商名单,几乎囊括了所有国产轿车,其中宝马和奔驰首次上“榜”。宝马和奔驰还纷纷表示,要打折以符合采购标准,此举引来了不少中国民众认为“官车档次升级,不符合节约、节能环保”的质疑声。

  但国外舆论却以此煽风点火,再度抨击中国可能“优待国产品牌”。事实上,根据之后6月15日中央政府采购网刊登的《中央国家机关汽车采购有关问题的说明》,宝马奔驰只是进入采购目录,即未敲定要买,也未敲定不买。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以来中国多次派出贸易代表团开赴海外进行采购,2月份中国贸易投资促进团曾在欧洲签下的130亿美元的采购大单,得到了整个欧洲商界和企业界的欢迎。此后的4月底5月初,中国又派出代表团赴美进行第二次大规模采购,共签下60份总价值达163亿美元的贸易采购和投资合同。甚至韩伟森在一次新闻发布会上也坦陈,中国正在全球范围内引领反对保护主义的潮流,且已获得了良好声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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