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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增值税酝酿重征 央行发改委反对
2008-08-13 09:31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记者 刘文元

  在实施了14年的免征政策之后,有关部门正在酝酿重新开征黄金(182,-1.42,-0.78%,吧)增值税。日前,《上海证券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等部门正在积极酝酿重新开征黄金增值税。不过,此举遭到黄金行业的反对,他们认为其将损害黄金行业和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弊大于利。

  据了解,目前有关部门关于征收黄金增值税的意见尚未达成一致,有关部门计划奥运之后开征黄金增值税,黄金市场的主管部门央行和黄金产业的主管部门发改委持反对意见。

  据了解,1994年国内税制改革以后,对黄金增值税一直采取优惠政策,包括对黄金矿山、冶炼企业生产、销售的黄金免征增值税;对央行配售黄金征收的增值税实行即收即退;对进口黄金原料的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对进口金精矿砂免征进口环节的增值税。

  中国黄金协会副会长侯惠民表示,从扶持黄金行业和促进黄金市场的健康发展大局出发,应该积极维持黄金增值税免征政策。1994年国家税制改革的时候,根据国内市场实际情况和参照欧美市场的税制制度,制定了黄金增值税免征政策,2002年国家延续了这项制度。14年来,黄金增值税免征政策对促进黄金市场快速发展、维护金融秩序稳定、促进国内黄金价格与国际市场价格接轨等方面起了重要作用。

  世界黄金协会中国区总经理王立新表示,国际上多数国家不征收黄金增值税,少数国家征收黄金增值税方式也与中国目前拟议的方式不同。

  据了解,国际上,除韩国、越南等极少数国家对黄金征收增值税以外,多数国家按照黄金不同用途分黄金原料、投资产品、黄金饰(制)品三种性质,实行不同的增值税税收政策。一般对黄金原料实行优惠的增值税政策,对黄金投资产品免征增值税,对黄金饰品及制品征收增值税。主要产金大国南非、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均没有征收黄金增值税,而韩国也准备在2010年取消黄金增值税。

  北京黄金发展研究中心主任刘山恩认为,开征黄金增值税将大大提高国内黄金价格,增加用金企业的成本。而国内外高价差将导致黄金黑市盛行,刺激企业通过非正常途径采购黄金。同时,开征黄金增值税将损害国内刚刚发展起来的黄金市场,税赋过高,将影响正常的交易量。此外,开征黄金增值税将大大提高国内黄金生产企业成本,进而影响国内黄金产业的健康发展,而对于首饰加工企业来说,黄金原料价格上涨也损害行业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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