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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试点再增加 今年有望资源税改
2008-01-11 10:03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据新华社北京1月10日电 针对当前社会普遍关注的资源税、环境税、物业税、燃油税等热点税种,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10日在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对相关税种改革回答了记者提问。

  资源税改方案料今年出

  国家税务总局地方税司副司长杨遂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资源税改革方案有望今年公布,具体实施条例也将于今年出台。目前税务总局正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论证,进一步完善改革方案。

  据专家介绍,目前我国资源税率过低,导致了市场价格的扭曲,不利于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应改“从量计征”为“从价计征”,同时,应扩大资源税目,稀缺资源都应纳入其中。

  从2004年起,我国陆续调整了煤炭、原油、天然气、锰矿石等部分品目的资源税税额标准;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取消了对有色金属矿产资源税减征30%的优惠政策,恢复全额征收;调整了对铁矿石资源税的减征政策等;2007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又调高了焦煤资源税税额,并对盐资源税税收政策进行了调整。

  环境税研究工作已启动

  近几年,国内一些行业的业绩出现高速增长,但它们的产品都与高污染、高耗能相挂钩,在这一背景下,环境税开征逐步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

  杨遂周表示,为保障节能减排工作顺利实施,税务总局、环保总局等相关部门已启动了环境税这一税种的研究工作,通过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完善税种的设计方案。杨遂周同时表示,环境税的开征还需要一个过程。

  有关专家指出,尽管环境税开征的具体方案还未确定,但强调环境保护是政策的核心。产品存在潜在污染,或者直接排放污染物的企业,都可能成为政策征收的目标。

  物业税试点再增五城市

  杨遂周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目前我国物业税模拟评税试点范围正逐步扩大,计划今年增加五个城市作为模拟评税试点。

  杨遂周指出,物业税政策性比较强,而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差异大、房地产产权管理情况复杂,因此要在立法前进行更多的研究,从技术上为物业税的开征做好准备。

  税务总局人士介绍,物业税改革关键在计税依据的调整,以评税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是国际上的普遍做法。

  在对按评税价格计征物业税的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税务总局选择部分地区进行模拟评税试点,从2003年起,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先后批准了北京、江苏、深圳等六个省市作为试点先行单位,进行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2007年又批准河南、安徽、福建、大连的部分区域作为房地产模拟评税扩大试点范围。

  燃油税出台尚无时间表

  年初国际原油价格首次突破100美元/桶后,如何促进石油的合理消费、是否出台燃油税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之一。

  杨遂周表示,燃油税体现科学发展观,但其出台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进行研究,其出台没有时间表。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所长韩文科日前表示,从鼓励节约用油和公平负担的角度,以及从增强用财政税收手段调节石油消费方面来看,我国应该尽快出台燃油税。但我国的燃油税既涉及到费改税的改革,也涉及到国家基本国策的体现,同时还涉及到在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情况下进一步体现社会公平的问题。因此,出台时机需要具体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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