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专家表示能源法最乐观也要09年出台
2007-12-04 15:37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讯 (记者 钟晶晶 李静睿) 针对能源法的出台时间表,昨日,有专家表示,该法“最乐观的出台时间也要到2009年”。

  能源法的起草周期已超过两年。

  2005年5月和10月,中国法学会能源法研究会受国家发改委能源局委托,在北京召开两次课题开题会,随后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亲自批示起草能源法,直至2006年1月,能源法起草组成立。起草组由国家发改委主任、国家能源办主任马凯担任组长,共有15家单位参与制定,其中包括中编办。

  据了解,此次征求意见活动计划至2008年2月1日结束。

  至于能源法何时能正式出台,起草专家组副组长叶荣泗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最乐观的出台时间也要到2009年。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全文)    2007-12-04 15:00
能源法征求意见稿将公开 以广泛征求意见与建议    2007-11-28 11:47
《能源法》搅动垄断坚冰    2007-11-09 15:25
美国国会将制订新能源法案以确保能源安全    2007-11-09 10:25
能源法基本完稿将问计民企 能源部或由多方拼组    2007-10-22 15:53
能源法框架初具雏形    2007-10-10 10:40
美众议院通过能源法案    2007-08-06 10:01
能源办副主任透露:能源法草案最快10-15天内公布     2007-07-03 14:36
能源法起草吸纳国外经验 是否建能源部仍需讨论    2007-03-05 14:50
节约能源法修订:强健法律软腿 促强制性节能    2006-08-07 07:44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