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卫生部:医改总体框架确定
2007-10-19 10:43  文章来源:东南快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卫生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高强昨天接受采访时表示,经过一年多的工作,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际协调小组已经取得很大成效,现在已经制定出一个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总体框架。最近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

  高强介绍,国务院成立的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际协调小组已经工作了一年多的时间。在这项改革方案的制定中,坚持以人为本,把维护城乡居民的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决维护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使医疗卫生机构和广大医疗卫生人员能够全心全意地为人民健康服务;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机制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投入、建设和监管方面的作用;同时也鼓励和欢迎国内外的社会资金进入医疗卫生领域;坚持统筹兼顾,做到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保险体系和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同步发展、同步改革;既要致力于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长远建设,又要突出重点,解决当前群众关心的一些现实问题。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顾昕:医改只能从全民医疗保险进行突破    2007-08-21 08:59
田毅:医改进行时的政策逻辑    2007-08-17 19:49
北京市拉开医改大幕 让社区卫生向公益性质回归    2007-08-06 11:30
社科院医卫绿皮书剖析医改方案 提出医改3建议    2007-08-03 12:42
温家宝:国家正组织研究医改方案 任务艰巨复杂    2007-07-23 20:35
卫生部发言人就陈竺上任后工作、医改方案等答问    2007-07-11 14:10
中国医改八方案首次集体"过堂" 评审自下而上     2007-06-05 13:57
蔡江南:解决重大疾病支付是检验医改成败试金石    2007-05-23 17:46
中国医改向世界取经 世卫组织建议要控制成本     2007-05-11 14:11
期待公示新医改方案的呼声得到回应     2007-03-28 15:52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