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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官员对印度丝绸反倾销终裁结果表示乐观
2006-11-17 14:08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李溯婉

  印度对我国发起的最大一宗反倾销案或于今天画上句号。

  商务部有关官员昨天在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表示,终裁的结果可能比初裁的理想。这也是商务部、有关商会以及企业共同努力的结果。

  “我们正在等最低限价出来,按照法律程序,应该在17日发布终裁公告。”中国纺织品进出口商会法律部副主任王涛预期,“如果终裁的最低限价比初裁低出30%,虽然这个结果仍不算理想,但是中国丝绸企业可以保住市场。”

  据商务部昨日公布的信息显示,10月30日,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中国的丝绸织物发布反倾销终裁前事实披露,认为原产于中国的涉案产品存在倾销,并对印度国内产业造成了损害。印度拒绝给予中国5家应诉被抽样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待遇,并裁定其倾销幅度为24%~54%;而其他应诉但未被抽样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38%;另有2家未被抽样的企业被单独裁定42%的倾销幅度。

  商务部上述官员表示,终裁公告的情况应该与终裁前事实披露的结果相差无几,但印度仍拒绝给中国所有涉案企业以市场经济地位待遇,这明显不公平。

  代理中国企业进行无损害抗辩的小耘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张毅认为,印度方面认定的中国企业倾销幅度比此前的初裁有大幅度的降低。“比如说在初裁中,有些企业的倾销幅度被认定为150%,此次的事实披露降低为20%。”张毅说,“从倾销幅度的变化可以预期,印度即将公布的终裁结果中最低限价将远远低于初裁中的最低限价。在这场长达一年半的反倾销战役中,最终裁决可能对中国企业影响不大。因为印度对中国丝绸的需求非常大,而且本国同等质量的丝绸短缺,印度方面还必须考虑本国消费者的承受力度,因此必然要做出一个各方都能够承受的最低限价。”

  据了解,去年5月18日,印度正式对原产于中国绸缎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涉案金额高达1.8亿美元,涉案企业100余家。2006年5月31日,印度商工部对此案做出初裁:中国5家应诉的被抽样企业倾销幅度为57.42%~115.74%,22家回答了调查问卷但未被抽样的中国企业的加权平均倾销幅度为107.91%,并据此倾销幅度采取最低限价的方式。最低限价即是将中国出口产品的到岸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数额,作为反倾销税进行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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