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商务部表示支持中国鞋企应对欧盟反倾销
2006-04-20 13:36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欧盟对中国皮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根据WTO规则都是站不住脚的。如果企业要起诉这样的征税措施,中国政府将予以支持。”4月18日,商务部副部长、国际贸易谈判代表高虎城在广交会上接受中新社记者专访时说。

  4月7日,欧盟正式开始对中国输欧皮鞋征收为期六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初时税率为4.8%,之后逐步提高至19.4%. 商务部副部长高虎城给鞋企吃了颗定心丸。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商务部着力打造城乡市场信息服务体系     2006-04-18 10:49
商务部启动"振兴老字号工程" 千家店将授牌     2006-04-17 13:27
商务部着手制定处罚规定遏止低价竞销出口行为     2006-04-17 13:20
商务部:四大问题困扰我国展会知识产权保护     2006-04-17 11:10
商务部副部长谈中国面对WTO全面贸易政策审议    2006-04-17 07:49
商务部国内企业入手 应对反垄断诉讼将立新规     2006-04-16 08:40
吴仪与美国商务部长等主持第17届中美商贸联委会    2006-04-13 07:48
商务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零售企业分等定级工作    2006-04-12 09:00
商务部对日韩冷轧薄板征反倾销税 实施期限5年     2006-04-10 07:54
商务部出台《二手车交易规范》     2006-04-06 13:36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