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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能源立法提速趋完善 能源法律法规群将出现
2006-02-24 11:08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中新网2月24日电 由建设部起草的《建筑节能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正在互联网上向全国公开征求意见,目前已收到了数十封电子邮件积极参与讨论。该条例要求新建住宅必须执行节能标准,并注重使用可再生能源;同时要求审计政府办公楼的耗能情况,并根据审计结果予以整改。

  能源趋紧,立法提速。1月1日起,《可再生能源法》及与之配套的9部规定陆续施行,相关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税收优惠规定正在制定;1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一个由15家单位组成的《能源法》起草组正式成立,拉开立法序幕;北京等地也将为节约能源制定地方性法规……这些法律规定正在为节能开道,为新能源保驾。

  在《可再生能源法》中,可再生能源的地位确认、价格保障、税收优惠等都写进了法律。与之配套的9部规定,更是把保护绿色能源细化到发电管理、价格分摊、技术规范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高于常规能源电价的差额部分,由电力用户统一分摊,每千瓦时电终端用户分摊还不到1厘钱,却使可再生能源企业在竞争中站稳脚跟;可再生能源并网发电的接入,也由电网企业负责建设。

  上海市政府出钱,一个15千瓦的屋顶太阳能发电设备示范工程将很快现身宝山区野桥菜场。项目实施人、上海电气太阳能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元昊高兴地说:“这是《可再生能源法》吹来的第一缕春风!”因为价高,过去该企业的太阳能电池等产品90%远销欧洲,国内市场份额不多,现在可以由政府全额“埋单”或补贴建太阳能示范工程了。上海最大的屋顶太阳能示范工程就正在申报政府补贴。朱元昊说:“有了这部法,我们的太阳能示范项目可得到政府更多支持。法律是可再生能源的第一推动力!”

  今年1月起,湖北武汉市的新建住宅严禁采用低飘窗、落地窗等耗能过大的设计。这是该市为节能所做的明文规定。专家估算,低飘窗、落地窗等流失的能量约占整个建筑能耗的六成,而仅增加墙面保温和隔热一项就可大大减少建筑能耗。

  多次参与能源立法的全国人大环资委法案室主任孙佑海博士认为,今后的能源立法将更加重视三方面内容:注重制度设计的配套性、可操作性;突出节约能源、提高能效、保护环境;着力把经济手段写入法律。

  专家预测,一个日趋完善的能源法律法规群将在今后一个时期出现:《煤炭法》、《电力法》、《节约能源法》将加快修订;《能源法》、《建筑节能管理条例》等10余部法律法规将抓紧起草;2007年,以推进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和综合利用为重要内容的循环经济法,计划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再加上刚刚实施的《可再生能源法》,将构建一个稳定、经济、安全、清洁的能源供应体系,大大提高我国能源安全的保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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