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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通知:汽车经销商资质将严审
2006-02-24 10:30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本报讯(记者李武涂冬梅)2月21日,商务部发布通知指出,从今年开始,商务部将依托汽车行业协会,组建汽车品牌销售专家库,对国内的汽车总经销商、品牌经销商进行资质认定。

  商务部通知称,对汽车总经销商和汽车品牌经销商的资质条件评估内容主要包括:汽车生产企业书面授权情况、汽车营销能力、经营范围中汽车品牌销售的内容是否与汽车生产企业授权的相一致等三大方面。

  评定重点内容包括:授权材料的法律效力;经营场地、设施及专业服务人员与经营范围、规模是否相适应;汽车营销市场调研、广告促销、网络建设、物流管理能力水平等。

  商务部称,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指导并委托汽车行业协会,组建总数在40-50人的汽车品牌销售专家库开展对汽车销售商的资质认定工作。这些专家将由来自汽车生产、销售和服务、经济、法律和管理方面的专家组成,由行业协会向社会聘请,入库专家每届任期四年,当有专家退出时将及时增补专家。汽车行业协会将接受商务部主管部门委托,从专家库中抽取5至7人组成专家委员会对申请的汽车总经销商及品牌经销商申请人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申请人的被授权情况、经营范围、经营能力等方面。

  商务部有关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评审专家库正在建立之中,不久将正式开始相关评审工作,评审中不符合相应资质的汽车销售商将会被降级或责令整改等。

  对此,一位长安福特的特许经销商表示,他还不知道有这个实施细则。他表示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对其毫无影响。一位汽车业内人士表示,经销商资质的认定评估将更多地影响到后来想通过授权加入到汽车销售队伍的申请人。

  ■行业回声

  专家库执行作用市场存疑

  中国汽车工业咨询发展公司首席分析师贾新光分析称,之所以会有专家团来对汽车销售渠道进行规范,是考虑到WTO谈判的因素。在WTO的相关贸易条款中,因为考虑到外资通过在国内单建销售渠道加强对汽车销售控制的问题,因此要求由国内行业协会出面对相关的经销商资质进行评估。

  而从具体效果来看,这样做的主要目的是对国内以进口为主的拥有经销权的外资汽车销售商以一定的限制,而对国内合资企业的销售影响不大。一位经销商表示,这种通知从实际操作上看对合资品牌经销商影响不大,因为合资企业的经销权“只在厂家一方”。

  另有业内人士称,从监管的范围来看,专家团也不适合实际的经销商管理。“原因在于这些专家团是由技术专家组成,而非商业专家,技术专家管理商业是隔着行,操作起来肯定会有障碍。”该人士说。

  而有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对经销商管理的背后,实际上存在着诸多相关机构对渠道话语权的控制。而这方面主要在于与WTO相关的外方和中方对销售渠道的控制。“从目前来看,销售渠道是中方惟一还能有所控制的地方,但这一状况也在发生改变。”这位人士说。(何醒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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