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财经要闻 >  正文

WTO香港会议中国情牵穷国 提案反击滥用反倾销
2005-12-12 08:03  文章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WTO第六次部长级会议将于明天(13日)在香港开幕。会前释放的诸多信息,无不透露出中国对世界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深切关注。

  商务部世界贸易组织司司长张向晨告诉《第一财经日报》,此次中国派出了一个相对庞大的代表团赴会。代表团将由商务部部长薄熙来率领,农业部部长杜青林、中国常驻WTO代表团大使孙振宇、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都将参加会议。

  关注落实“特别待遇”

  农业问题是本次WTO香港会议的一个重要议题。张向晨说,中国在农业谈判方面的立场是,长期以来国际农产品贸易扭曲的局面,必须通过谈判得到根本性的纠正;那些关税高、补贴多的成员,理所当然应作出更大更多的努力。中国支持在2010年之前取消发达成员各种形式的出口补贴,支持实质性削减发达成员所有扭曲贸易的国内支持。

  对外经贸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教授接受采访时认为,在本次总计长达100小时的会议中,最有可能取得突破的是在棉花问题上对WTO成员中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落实“特别待遇”。

  盛建明介绍说,11月中旬,WTO成员中的贝宁、布基纳法索、乍得和马里等四个非洲国家和地区向WTO提出了一份提案。内容包括:各成员应于2009年1月1日前逐步取消扭曲市场的补贴和支持措施。应改善棉花贸易的市场准入条件,对原产于成员中的最不发达国家或地区的棉花进口实行零配额和零关税;设立一个棉花价格应急基金,应对受到抑制的棉花价格危机;国际社会对非洲棉花行业实施技术和财政援助。

  11月18日,WTO货物贸易理事会农业委员会下的棉花分委会根据上述提案向香港会议提出倡议,呼吁在香港会议上通过旨在照顾最不发达国家和地区棉花贸易利益的决定。而有中国参与的20国集团,对上述非洲国家棉花贸易的提案是鼎力相助的。盛建明认为,种种迹象表明,上述倡议在经过适当修改后,获得通过的可能性较大。

  中国提案反击滥用反倾销

  此次会议,中国关于规则谈判的单独或联合提案,更加彰显中国关心最不发达国家利益的态度。

  其中,编号为“TN/RL/W/66”的提案无疑是中国关于规则谈判提出的分量最重的提案。在该提案中,中国主张在确定倾销幅度时,应将无倾销或最低倾销幅度的公司,在确定其他未被抽样的公司税率时被包括进来。也就是说,中国主张该税率应建立在所有涉案公司的加权平均值基础之上,中国反对欧美等国家和地区现行的仅按低价倾销成立的交易价格加权平均倾销幅度的错误做法。

  此外,中国主张应进一步阐明非市场经济条款,以避免发起调查方考虑出口价时拒绝使用该产品在国内市场上的售价。中国主张,当发达国家对来自发展中国家的产品实施反倾销措施时,如果该发展中国家提出价格承诺且该价格承诺足以抵消已经确定的倾销额,则该价格承诺应该被接受。

  期待达成“香港宣言”

  本次会议主席、香港工商及科技局局长曾俊华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希望会议能达成“香港宣言”。

  “世贸会议成功与否关键在于各成员的努力,会议的成果将对全球经济的中期和长远发展,特别是世界上最贫穷的人口的生活有非常深远的影响。”曾俊华呼吁,世贸组织成员应该在香港会议上展示其政治上的决心及国际视野,解决一些棘手的问题。

  关于宣言的内容,曾俊华期待,会议应该明确为最不发达国家出口产品争取免关税或免配额的市场准入;尽可能为最不发达国家就“特殊和差别待遇”建议达成最多的协议;为最不发达国家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与贸易有关的投资措施的相关协议定下较长的过渡期;应致力达成贸易援助方案并及早施行;还应就《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和公众卫生的议案达成永久方案,确保价格廉宜的药物的供应。

  曾俊华举例说,世界银行曾估计,多哈议程的谈判如果圆满完成,在未来10年内,有希望使1.4亿每天生活费不到2美元的贫民脱离贫困。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全球反世贸示威者在香港游行    2005-12-12 07:40
连战香港发表演讲批评台当局挑起台独    2005-12-11 07:40
香港渔船在珠海沉没5名船员全部遇难     2005-12-09 14:01
香港法院判上海地产前总经理毛玉萍三罪名成立     2005-12-08 08:16
温家宝在巴黎接受香港媒体采访    2005-12-07 13:20
央行扩大内地银行和香港银行办理人民币业务范围    2005-12-07 07:59
香港会议成败事关各方对多边贸易体制信心     2005-12-06 14:10
香港与加拿大互认两地航空维修机构资格    2005-12-06 10:37
香港会议能否拯救多哈回合?    2005-12-05 14:36
香港小学举办讲座普及航天知识    2005-12-05 08:50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