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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莎车县上演棉花“收购风波” 民企惨遭封门
2005-11-15 11:21  文章来源:经济参考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编者按:行政手段直接干预市场的事例,这几年已经听得不多了,但是也不时冒出来,说明市场经济环境建设并不那么容易。可以肯定的是,地方保护主义做不出强企业、名品牌;也许能“保证”一时的利益,但对地方经济的长远发展而言,肯定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还是“开开大门迎竞争”吧!

  国家明文规定,具备资格的企业都可以参与棉花收购,但在新疆产棉大县莎车县,从今年9月27日开始,三家具备资格的民营轧花厂却被莎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封门,不准这三家企业收购新棉,从而闹出一场棉花“收购风波”。
  
  地方保护:民营企业被勒令停收棉花

  莎车县是新疆棉花生产百万担县之一,今年棉花产量可达130万担,全县现有轧花厂23家。

  莎车县利成海棉纺有限责任公司、莎车县新龙棉业有限责任公司和莎车县华东纺织有限责任公司于2002年建成。当时建立轧花厂的审批权没下放给地州,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符合当时政策。这3家企业的工商、税务、质检、消防、收购资格和加工能力等证照齐全,具备棉花收购和加工资格。3家企业的投资者是温州人,总投资额为2000万元,加工籽棉能力在30万担以上。

  今年新棉收购伊始,三家轧花厂还没有收到1000吨籽棉,就被莎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用封条封门,不准收购棉花。

  莎车县利成海棉纺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潘修炳告诉记者,对于三家轧花厂被封门,投资者们想不通,合法的企业为什么不能正常经营?并且民营企业收购棉花的价格每公斤要比新棉集团高出0.1到0.2元,有利于农民增收。

  莎车县用封条封了三家企业的门,给企业大门上了锁,还派公安干警上门“执勤”,不让棉农到三家企业交售棉花。之后,莎车县人民政府还组织有关部门和县棉麻公司的员工,准备将新龙公司收购的棉花强行拉走。

  封门理由:发展棉花深加工业

  莎车县县委书记王铁民说,这三家轧花厂不是从莎车县、喀什地区向自治区逐级上报审批的,而是从自治区自上而下审批、办理各种证照的,属于私自建厂,莎车县并不知情。

  9月27日,莎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向三家企业发出《关于停止棉花收购、加工的通知》,其中写到:“通过对公司棉花收购和轧花加工业务手续的检查,发现在建厂前,未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和程序向莎车县人民政府报批办理棉花收购、轧花加工手续。经莎车县人民政府并报请地区行署同意,责令公司从即日起停止经营,对棉花予以现场查封,等候处理。”

  王铁民承认,县政府办公室封企业的门并不妥当,是不得已而为之的办法。记者通过调查发现,莎车县关于这三家企业属私下建厂和不合程序的说法站不往脚,因为2003年莎车县一位副县长协调县建设局和国土局为利成海公司办理过建厂事项。

  事实上,三家民营轧花厂被封门,报批程序合不合规只是表象,深层原因有两个:一是新棉集团收购了喀什棉麻公司,承担了债权债务,并与喀什地区达成协议,喀什地区承诺不再新建轧花厂。二是喀什地区作为新疆棉花主产区之一,想在棉花深加工方面有所作为,不再单纯卖棉花。喀什地区提出,新建轧花厂必须同时建一个3万锭的棉纺厂。

  县域棉花产业:搞活流通而不是重复建设小纺织厂

  记者与新疆棉花经营业内人士交流时,他们认为,喀什地区经营棉花产业的初衷是对的,但运用行政手段干预棉花经营,很可能事与愿违。与前些年一样,继续将一家企业,如新棉集团,作为棉花收购主体,势必造成垄断经营。企业一旦握有定价权,难免压级压价,不利于棉农增收,而且压制民营企业经营,有悖于国家关于棉花流通市场公平竞争的改革精神。将轧花厂与纺织厂挂钩,可以遏制轧花厂遍地开花的势头,但因为只有3万锭的限量,已建或新建轧花厂为达到要求,必然会建设棉纺厂,搞不好会造成新一轮小纺织厂的重复建设。

  记者在莎车县新龙棉业有限公司见到了中棉集团新疆棉花有限公司员工范文静。她说,今年4月,中棉集团与新龙公司签订了收购皮棉的合同,计划收购4000吨皮棉,第一笔收购款1250万元已经到位。但现在收购量只有150吨,不得已,只好将收购业务转到麦盖提县。

  莎车县三家民营轧花厂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棉花初级产品加工环节,政府应适当放开经营,利用市场优胜劣汰的办法,减少轧花厂的数量,而不是运用行政手段压制一些企业。至于发展加工业,应在更高层面上规划,在更大范围内布局,县县都建纺织厂也不太现实。(赵锋 吕雪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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