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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机构信用评级试点 发改委领衔首批10月交卷
2005-07-30 08:59  第一财经日报


  有“信用批发商”之称的担保机构,也将由资信评估公司对其作出信用评级。今年10月份,北京、广东等八省(自治区)市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结果将会出炉,成为它们自身的信用标签。此举也将有效控制正逐步显现的担保公司的信用风险。

  广东省信用担保协会秘书长张德本昨天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进行信用评级试点的地区包括北京、广东、江苏、浙江、四川、山西、吉林和内蒙古,目前八省(自治区)市正同步开展评级工作,评级结果将于10月份公布。评级单位由国家发改委确认,分别是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和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国家发改委就担保机构信用评级一事,已经专门召开了几次会议,并拿出专项经费来支持两家评估公司。

  此前,由于缺乏行业指引,商业银行在选择担保机构时,只能采取市场接触方式,而部分资质较差的担保机构,则为银行“酝酿”了一定的担保风险。担保机构信用等级评定结果出炉之后,商业银行和中小企业将通过这一标签来辨别担保机构,选择合作伙伴。

  张德本介绍,享受国家减免税的担保机构按规定必须参加信用评级,实际上是政府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的一种手段。信用评级每年评定一次,而这些机构如果信用等级下降,则很可能失去税收优惠政策。不过,他表示,暂时还没有根据级别来选定免税担保企业的具体政策出台。

  广东银达担保投资集团董事长李思聪介绍,前几年担保业大发展,同时也导致这一行业鱼目混珠。以广东为例,截至2004年年底,担保机构多达352家,但是能够正常开展业务的只占20%,亏损面高达40%。在这一形势下,对担保业的整合以及加强监管成为当务之急。

  张德本透露,预计今年将会有针对担保行业的管理办法出台,包括担保机构的准入门槛和退出机制。而每年一次的信用评级,将会使实力较强的担保机构浮出水面,得到银行和中小企业的认可,而对难以开展业务的担保机构形成压力,致使其退出,这样就构成了无形的准入和退出机制。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指引》,目前全国有3000多家担保公司,而通过虚假注资成立空壳贷款担保机构,向银行套取贷款的案件时有发生,担保机构的信用风险逐步显现。《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指引》根据对担保机构财务实力的分析,主要从风险控制能力和代偿能力等基本要素作出判断,将担保机构的信用级别共分为九级,最高为AAA级,最低为C级。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总经理李信宏告诉记者,2004年,该公司对60余家担保机构进行了评级。他的总体感觉是,由于我国担保公司大多成立的时间短、规模小,信用等级参差不齐。相对来说,信用等级低的多一些。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部分担保机构对低于信用评级并不“感冒”,其中还包括部分享受税收优惠的担保机构,它们由于今年陷入了经营困境,因此参与评级可能会得分不高。张德本表示,这部分机构必须在10月份之前完成评级,届时将通过互联网公布所有参评机构的信用等级。

  对于参评企业数量并不多的质疑,李信宏表示:“首批试点工作中,并没有对评估数量提出要求,我们倾向于选择那些规模大、历史久的企业进行评估。要保证质量,能做多少就做多少,毕竟这是一个探索的过程。”他补充道,评级工作的收费不高,仅在1万元左右。“其实是赔本买卖,我们把它当作一项公益性的事情来做。”

  担保机构规模小、资金薄弱、资质低的现况使整个担保行业面临巨大潜在风险,信用评级无疑会将一部分企业挡在门外。李信宏表示,他们所做的工作能防范金融风险,并能促进担保行业健康发展。“评级工作能揭示担保公司的风险,最终将引导担保行业朝着做大做强、做规范的方向发展。”

  据李信宏介绍,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与该公司并没有细分全国市场。“某些地方由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来做,某些地方由我们来做,还有一些地方由双方合作。”李信宏称,他目前还不清楚试点工作完成后,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会不会推广到全国。

  记者采访到的担保业内人士普遍认为,通过对担保机构的信用评级和信用信息的充分披露,可以提高担保业的透明度,提升担保机构的信用形象,而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可以对不同担保机构的风险控制水平、资本来源和资本充足率了如指掌,从而加强对这一行业的监管。 (记者 田晶 黄海 发自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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