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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该如何提振房地产市场
2008-09-12 10:14  文章来源:中国青年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毋庸讳言,对于素有“刚性需求”之称的自住性住房消费者而言,目前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低迷状态极大地符合这个群体当下的利益。然而,对于以土地出让金的非税收入作为重要财源的地方政府来说,“救市”行为显然在情理之中。不仅如此,由于房地产投资占地方投资的比例巨大,对于以投资拉动为主要经济增长模式的地方经济来说,意义可谓重大。

  但是,无论是购房者的幸灾乐祸还是地方政府的片面救市,都不能达到真正提振市场的效果,而徒然地让房地产市场落入江河日下的萧条。一旦影响到经济全局,则无论对于购房者还是地方政府来说,均得不偿失。显然,要想真正使房地产市场和地方经济繁荣发展、长治久安,须另寻思路。

  出路之一在面向全体公民和企业减税,而不是仅仅面向房地产商减税或变相补贴。此轮房地产市场出现的低迷,不是购房者持币待购的低迷,而是刚性需求的消费者购买力不足的低迷。由于商品房具有投资品与消费品的双重性质,在流动性资金过剩的前提下,作为投资品的商品房价格暴涨,自在情理之中。然而作为投资品的商品房要使炒房客最终牟利,得符合一个前提:那就是具有自主性需求的消费者具备最后买单的能力,或者房价如击鼓传花一般地持续上涨。后者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已无可能,而前者的购买力大大不足,这才是商品房价格在全国范围内价跌量缩的真正原因。减税才是真正的“还富于民”,也才能从根本上使刚性需求的购房者最终增强购买力,并且成为房地产持续繁荣和地方经济发展的真正前提。

  其二在提供保障性住房,以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产品。西安市政府既然有意提振市场,为何不大量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这样一来,那些需要积蓄半生或者一生才能购买商品房的市民,才能够将储蓄于银行里用来养老、看病、孩子教育的钱用于购房,而这样的消费转移才具有可持续性,并从根本上减轻地方投资压力、推动地方经济的持续上涨。

  其三在培养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各种公平竞争的环境和良好的服务。地方政府如想惠及所有的企业和纳税人,无论是减税还是提供公共产品与服务,就必须有大量的、真正具有可持续发展潜力的税源。而目前西安市的大型企业税收大部分上缴陕西省或中央,只有以中小企业为主体的私营经济的发展,才是地方税源的主要力量。但目前看来,地方政府在培养中小企业发展和提供服务方面,还大有改善的余地。而只有中小企业发展了,才能使政府从片面依赖土地出让金等非税收入作为地方财政主体的状况得到改善,也为西安未就业的市民提供大量的就业岗位,从而使得民富国强。

  在笔者看来,上述这些做法,比“政府推出购房补贴并不是在托市”的声明更具有本质意义,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根本之举。(梅赛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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