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
图片新闻 | 每日必读 | 财经要闻 | 国内要闻 | 国际要闻 | 社会视角 | 重要专题 | 读者留言 | 国际商报 | 新农村商报
当前位置: 主页 >  媒体评论 >  正文

教育部“工作招待吃食堂”的难点
2008-08-06 10:14  文章来源:红网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教育部办公厅日前表示,日常工作接待活动,用餐均应安排在机关食堂,午餐为工作自助餐,一般不安排晚餐。工作招待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最高不超过30元。在总额上,各司局业务招待费也有限制,这部分开支不得超过本司局年度包干经费预算的2%。(8月5日《新京报》)

  公款吃喝是多年来屡禁不止的社会问题,光中央和地方为此不知发过多少文件提要求,可是效果不大。也出台过“工作招待吃食堂”之类的规定,如人们所熟知的“四菜一汤”标准,提出后执行者了了。现在教育部又老话重提,能够有效果吗?

  “工作招待吃食堂”的落实难点在于,一是如果接待上级人员,那些人会接受“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吗?教育部的层级尽管较高,但作为司局级单位也应该有对口主管单位,那些单位的来人未必接受“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如果还涉及检查评比,执行“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就有可能得罪人,恐怕在实际中没有多少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

  二是如果教育部机关人员到下面检查工作,人家都是待若贵宾,隆重招待,现在来到教育部办事,教育部的官员却“工作招待吃食堂”,可能自己会觉得没面子,多少也会显示显示慷慨大方,突破“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也有可能。

  第三,关键是,如果这些司局单位自己有小金库,对于教育部办公厅“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就不一定会太放在心上,人家自己有钱,“工作招待”完全有能力从小金库解决,又不进正规财务管理,就没必要一定遵守“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了。

  四是许多所谓“工作招待”其实是私人宴请,只不过报账时才被称之为“工作招待”,这样的“工作招待”执行“吃食堂”标准更是不可能的。你有“工作招待吃食堂”标准,人家干脆把吃喝消费开成别的项目,照样能够报销。

  笔者以为,“工作招待吃食堂”之类的规定之所以难以奏效,根本上,是因为“三令五申”太多了,以至这些“令”等同废话,人家可能连耳旁风就没有当过。“令”之所以被称之为令,是因为言出必然法随,违令者必斩、必刑、必罚、必撤等等,即显出令之尊严,也显出违令的成本,这样才能够保证令的有效。这些年出台的“管嘴令”,你见过几例因公款吃喝受到重罚的呢?所以,如果不能言出法随,笔者依然不会认为教育部这次出台的“工作招待吃食堂”规定能够收到实效。(赵光瑞)




 发表评论:    笔名:    查看用户评论

查看用户评论】 【推荐给朋友】 【 】 【打印

从普京自掏腰包排队吃食堂说开去    2008-05-30 10:29
上海高校食堂限制外来“蹭饭族”    2007-09-14 07:40
各地各高校采取切实措施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2007-09-09 08:57
教育部派出工作组督促各地高校稳定食堂饭菜价格    2007-09-08 10:30
高校食堂为何讳言“涨价”?    2007-09-04 12:00
各地高校积极应对物价上涨确保食堂饭菜价格稳定    2007-09-04 12:00
高校食堂更要擦亮公益招牌    2007-09-03 11:08
大学生拍摄食堂浪费粮食镜头 被同学指责是变态     2007-04-19 14:45
广州14所大学食堂查出33桶问题食用油    2006-09-16 10:52
记者夜探北大 新生家长夜宿食堂    2006-09-05 08:2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 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工作规范 网站地图 网页指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内容支持:公共商务信息服务中心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7672499 传真:86-10-65599340
邮箱:商务部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