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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塑料袋考验我们的责任担当
2008-06-03 14:08  文章来源:长江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自6月1日起,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很多人担忧收费政策只会给商家增加一笔额外的收益。如今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为什么就心甘情愿地给商家送去额外收益,而不采取诸如自带购物袋之类的变通办法呢?事实上,这正是“限塑令”真正的立法目的所在。从根本上,“限塑令”不是要改变塑料袋的免费或收费,而是要改变人们对塑料袋的看法和态度。

  有人说“限塑令”的落实需要“政府部门强有力的监管”,需要“企业商家的社会责任意识”。其实它是在考验我们的自律精神。“限塑令”如果光靠政府部门一家的监管,而得不到公众的积极配合,即使力度再大,恐怕也很难取得良好效果。“限塑令”本身更多只是一种提醒和告知,它的效用发挥冀望于我们对这一提醒和告知的正确理解,以及在此之上对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的高度激发。

  如果我们将“限塑令”狭隘理解为“塑料袋改免费为收费”,把“限塑令”的执行狭隘理解为“那是政府部门的事”,同时,以不搞违法动作而是大方接受由此增加的生活成本作为“最高责任”,实在就是大错特错了。

  其实,“限塑令”根本无意要让消费者多掏一些钱,也主要不是通过收费来让人们减少使用塑料袋,而是要通过收费的方式让人们无法再对大量使用塑料袋无动于衷并心安理得,由此来激发人们长期被“免费使用”所蒙蔽的责任意识,并最终通过广泛被激发的责任意识来达到减少使用塑料袋的目的。

  诚然,减少使用塑料袋现阶段必然会产生很多生活不便,但这与宏大的环保价值相比,其实不值一提——如果我们不只是关心个人生活便利,同样关注宏大环保问题的话。(盛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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