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多与虚假广告语较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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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13 09:48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汰渍”洗衣粉真的像广告中说的那样,“有汰渍,没污渍”吗?近日,上海市消费者保护委员会公布的洗衣粉去除污渍比较试验显示,按照行业推荐标准,在12个被抽检的著名品牌洗衣粉中,“汰渍”的去污能力最差。对此,宝洁公司则表示,汰渍产品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12月11日《新京报》)
报道并没有明确指出上海市消保委委托权威部门做去除污渍比较试验的目的,但不难发现,这实际上是在与虚假广告语较真。只不过,这次出面较真的主体不再是以往的消费者个人,而是上海市消保委;较真的方式也开始逐渐向更为内在的制度标准层面推进。在各种虚假广告层出不穷的背景下,无论是这种较真的主体,还是这种较真的方式,显然都值得各方期待。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的规定,任何广告都不得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对于虚假的广告宣传,职能部门应及时进行查处。但遗憾的是,如今人们看到的,更多是个别具有较真意识的消费者单枪匹马地向虚假广告叫阵,但其维权之举往往因势单力薄、费时费力、所获赔偿低等诸多现实困难而难有善终。那些肩负法定职责的部门与组织,却更多处于观望与无所作为的状态。就此而言,上海市消保委委托权威机构进行比较试验之举,无疑是该组织积极行使法定职责的表现。
而且,此次比较试验,所依据的是现有行业推荐性标准。虽然这种标准和目前的国家标准之间还存在一定冲突,但足以说明有关方面已学会充分利用现有的规章制度,而不再停留于以往那种单纯的道德谴责,这种维权方式无疑更为强大、有效。(阮占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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