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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部设立新特区有利地区均衡发展
2007-12-10 10:38  文章来源:新京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热议已有一些时日的第四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问题,在12月7日召开的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上终于有了答案。武汉城市圈和长株潭城市群,近日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简称“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12月8日《新京报》)

这一决定对促进中部地区的发展,缩小中国不同地区和城乡之间的发展失衡,无疑有重要意义。此前,上海浦东、天津滨海新区和成都与重庆,已先后被国家列为了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这些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的相继出现,乃是中国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所做的又一次制度创新。

从世界其他国家和中国自己的历史经历看,经济和社会发展,与在资源压力下的技术和制度创新,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关系。在社会条件特别是资源和技术背景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适时创新制度,是一个国家克服困难、实现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的关键。

实际上,中国的改革开放本来就是一次大规模的制度创新过程。但今天的问题已不同于以往,过去成功的经验也不再完全能适用于现在。二三十年前制约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那些问题,绝大部分在今天已不复存在。在经过近三十年的迅速发展、进入工业化中期以后,中国目前在经济和社会领域所面临的问题,已转变为如何在低成本经济增长时代即将终结的情况下,解决巨大的城乡和地区发展差距、严重的生态破坏与环境污染等难题,促进产业、技术和经济类型的升级和社会公正的实现。

消解这些新问题,还是只能向改革要出路,要继续通过推进制度创新,使各种体制改革向纵深演化。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就是中国根据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所做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期望以合适的政策引导和发展战略规划,首先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进展,达成以点带面、全面更新的效果。

与改革开放初期设立经济特区不同的是,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不再致力于对某些地区实行政策优惠,而是重在引导国家内部不同地区根据不同的资源禀赋条件,开拓自我创新能力,改革的成本因此也是由地方承担,而其经验启示则为全国所共享。

就武汉和长株潭建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来说,它的意义首先在于协调不同地区的发展均衡。2004年,国务院就提出了“中部崛起”战略,如今将武汉和长株潭设立为第四个改革试验区,则有利于湖北和湖南两个中部省份充分发挥地方能动性,在“两型社会”上做出积极探索,加快这两块区域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从而缩小中国不同地区的发展差距。

同时,武汉和长株潭改革试验区还将为中国未来经济发展,探索新的动力模式。在过去20多年间,东部地区的政策优惠在先,已形成全面的先发优势,中西部地区想通过以往东部经济特区的发展方式迎头赶上,不太可能。在东部地区劳动密集型产业已经基本饱和、一部分产业已需要向其他地区转移的情况下,中西部地区又需要总结近三十年来改革开放的经验和教训,尽量避免东部地区在过去经济发展中所带来的一些问题,特别是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问题,使中西部经济和社会发展在模式上有所创新。它的试验成败,因此又关系到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路径的变革。(社论 原题:中部设立“新特区”利于地区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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