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等收入群体纳入“经适房”能落实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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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12-04 10:26 文章来源:东方早报 |
|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
自今年8月全国住房工作会议将经济适用房对应人群调整为低收入者,并将双限(限价、限建筑面积)商品房确立为解决中等收入者住房问题的路径之后,国务院近日再次提出要求,通过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修订,实现这两大住房产品对应人群的无缝对接。(12月3日《新快报》)
落实有难度
这样一个重要的住房公共政策最新“修正”,无疑令人期待。
但一旦中等收入群体成为经适房的保障对象,那么必然意味着,经适房需要极为巨大的供应量,进而成为时下城市住房市场的主体。依据此前建设部的一个大致估算,在城镇居民中,高收入者和最低收入者各为10%左右,其余80%都属于“中低收入者”。这也就是说,80%的城镇住房供应,都将由经济适用房来承担。但问题是,如此巨大的经济适用房供给,我们能做到吗?据报道,目前我国经济适用房的建设现实是:每年竣工面积占当年新增房屋建设总量的比例,“即便在执行较好的城市,也不到10%,很多地方只是象征性地建设”。
此外,如果80%的中低收入者都需要经济适用房来提供住房保障,其庞大繁复的甄别问题如何解决?(张贵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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