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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适房摇号如何“摇”出公平
2007-10-25 10:30  文章来源:广州日报
文章类型:转载  内容分类:新闻

经济适用房完全可以采取一种更为明智和成熟的配置办法。这就是确立政策性住房明显优于或等重于商品房的核心地位,政府应该将政策性住房用地比重提高到与商品房供给等比或高于商品房用地供给的地位。

由于媒体介入,发生在福州市的一起经济适用房摇号分配“渎职丑闻”迅速败露,相关渎职者近期被公开处理。据报道,在电脑及软件出现故障的时候,负责摇号分配的房管局具体工作人员未能认真履职,先后3次在系统内重复录入同一户申购人的资料。

假使只是一时疏忽,该事件完全可以原谅。但是,同一个申购房的姓名与证件可以被重复录入达三次之多,且三次都能中签,这种匪夷所思的巧合实在让人难以相信只是一时疏忽。

如果类似的因为“技术故障”造成的渎职事件频频发生,该如何让人相信摇号这种新的经济适用房配置方式的公正性呢?

这种疑问并非在无端夸大“摇号”面临的道德和市场风险。尽管与以前经济适用房分配的无规则局面相比,摇号分配似乎进步不少。但立足于分配模式的改革,实际上并非解决住房问题的正途。

在不“摇号”之前,许多地方经济适用房流向了不适用对象手里,资源分配严重扭曲。现在通过摇号来分配,住房资源果真可以让适者所用吗?我看未必。要知道,技术是为人服务的,电脑也是人来控制的,完全可能按照幕后人的意图来行事。诚然,有规则是比无规则好,但是拿一套漏洞百出的规则来替代无规则,还不如没有规则。

摇号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监管,杜绝舞弊行为,不仅摇不出公正,经济适用房资源的流向扭曲症结也无法根治,甚至可能导致新的不公,引发更深层次的矛盾,使更多人受到伤害。

如今的改革进程里,我们似乎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好的方法。抓阄不是,抽签和摇号显然也不是。好的方法,必然是多赢的,不自找麻烦也不添乱的。摇号试图巧中取胜,结果却引出了诸多有意无意的渎职和勾结行径。只有存在利益驱动,“摇得跟真的似的”就会继续频频出现,蒙混过关。

经济适用房本完全可以采取一种更为明智和成熟的配置办法。这就是确立政策性住房明显优于或等重于商品房的核心地位,围绕着这一核心,在土地层面,政府应该将政策性住房用地比重提高到与商品房供给等比或高于商品房用地供给的地位,显然,政府目前扩大政策性住房用地供给的魄力还需要加大。

要进一步大量削减高档和中档商品房的用地规模,对于那些囤积土地的开发商,必须迫使他们将闲置土地交出,转成政策性住房开发用地,并勒令他们为此支付一笔资源空置税或费,以支持政策性住房建设。

在经济适用房的分配上,摇号只是权宜之计,并非治本之道。要知道,当所有人都具备申购条件的时候,我们没有理由不一视同仁。居住问题的实质,不在于谁先谁后,而在于符合申购标准的人,是否人人有份。

在可以确定用地供给和建设总量时,摇号不如承诺。在能保证人人有份的前提下,承诺供给总量要达到多少,再计划平均每年要让多少居民获得房子,有序推进、稳而不乱,谁都可以耐心等待,而不必为摇号费神奔忙。

努力提供尽量多的经济适用房才是解决人们住房问题的正途,因为想方设法、竭尽全力本身就是最好的改革途径。(章剑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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